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一般来说,公司的发低昂代表人只能有一个,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和自己身为法人代表的其他义务。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责任和义务为: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等等。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二、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关系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关系:法人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一个人。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住所、财产或者资金。最常见的公司是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自然人。例如,企业的董事长或厂长。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企业,无需法人授权,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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