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双方达成协议的,按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原则上判决双方均分,法院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如果夫妻一方有下列行为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部分,一是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二是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夫妻离婚财产和债务该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财产和债务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诉讼分割。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能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共同财产,以及对债务达成清偿协议,双方不能达成约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让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及确定各自偿还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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