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德国厨师工作签证须知介绍
申请厨师工作签证须知申请厨师工作签证需提交:
1、三份经填妥并分别贴上照片的表格
2、有效护照
3、注明酬劳和社会保险的工作合同,德中文各一份
4、经公证处公证和主管外事办认证的厨师证明
5、经过职业培训的合格证书(原件)及德文或英文译文,专门厨师合格证应该由附表所列的其中一家公司再确认。
6、完整,有说服力的简历(德文或中文)
7、具备德语或英语知识的证明(“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
所有材料必须提交原件并附上两份复印件。总领事馆和德国主管部门有权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材料只能由本人亲自提交。邮寄的申请材料基本不接收,作退回处理。
签证费用为25欧元,在申请签证时根据当日的汇率折换成人民币收取。签证申请表和签证须知可以在本处免费领取。
办理时间可为2至3个月。一旦对您的签证作出决定,即刻电话或去信通知。
领取签证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2:00-2:30,星期五下午1:00-1:30,也可由他人凭收据代领签证。
签证主管机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三个固定的签证事务管理机构:
1、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主管广东、广西、海南和福建居民的签证事务。
2、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主管安徽、江苏、浙江和上海居民的签证事务地址:上海市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邮编:200041电话:(+86-21)62171520传真:(+86-21)621800043、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它地区居民的签证事务。
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外大街17号,邮编:100600电话:(+86-10)65325560传真:(+86-10)65323557
提示:厨师在德国工作的期限最长为三年。已经在德国工作过的厨师需在离开德国三年后才可以再次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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