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传票没有收到法院是否会开庭”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有发出诉讼传票,但是因为受送达人因素导致没有受到的,法院会开庭;如果是人民法院没有发出民事诉讼传票,所以没受到民事诉讼传票的不会开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人民法院是需要向被告送达传票的。
法院的传票不接会咋
法院传票不接收,导致的后果有:
1、必须出庭的被告拒绝接受传票,则法院可以执行拘传。拘传是使用约束和其他强制性手段迫使被告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2、如果被告拒绝接受传票,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不利后果由被告承担;
3、如果原告拒绝接受法院传票,则法院可以根据诉讼撤回情况直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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