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按揭
“按揭”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质押(质押是动产的抵押)和抵押;狭义的按揭是指将房地产转移到贷款人名下,等还清贷款后,再将房地产转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
简单的说,就是在你付了部分货款的情况下,用你所买的东西向银行作抵押,银行帮你付清余款,然后你再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偿还。当然,银行是要收利息的,一般发生在购买房子的时候。
二、按揭买房怎么办理
购房者办理按揭的程序一般是:
1、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并交纳30%房价款;
2、到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贷款手续,提供银行要求的资信证明资料,由该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质审查后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报银行批准。
3、银行根据《法律意见书》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该按揭申请:
(1)银行批准,由律师所安排申请人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代理申请人办理预售合同现房房产证抵押登记手续;
(2)银行不予批准,申请程序终结。申请人与发展商另行签订付款协议或按照原购房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履行。
三、按揭买房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购房者需要向银行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个人资信证明:
(1)申请人一般须为两人以上。申请人应当提供一份申请书,表明两人愿意共同申请贷款,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和风险;
(2)出示申请人各自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纳税证明。有兼职的,出具兼职收入证明;
(3)提供个人财务情况,包括有存款情况(人民币、外币),拥有私车情况,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情况。应出示存折原件或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4)贷款申请人提供保人的,对自然人保人,要求有固定的职业,固定的收入,有还款能力,同时要在申请贷款的建-行开立户头,存入不低于月还款额6倍的存款。
2、贷款申请人须提交的有关购房文件:
(1)经房地局备案登记的正式《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对于只签订了认购合同的,由律师事务所上报银行,由银行决定是否承认有效,是否给予贷款;
(2)房屋总价款30%%以上的首期款交齐发票或收据;
(3)向律师事务所或银行购房信贷处领取申请表二份、合同书四份。在律师指导下填好申请贷款表格,其中内容包括发展商签章同意于房产过户前对其按揭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按揭抵押物的声明;
(4)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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