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使用假币罪会追究的责任:
1、构成使用假币罪的,一般会追究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1-10万元罚金的刑事责任;
2、犯罪数额巨大的,会追究3-10年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的刑事责任;
3、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则会追究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金或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
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172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是需要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有关事项的认定上可以基于实际的持有使用假币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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