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淄博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淄博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双方均提交了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淄博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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