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老公下落不明要如何离婚的规定主要有:1、需要有利害关系人,如女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2年的老公宣告为一个失踪人;2、女方在老公被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之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3、此时,人民法院经过调解无效的,应准予女方离婚。
结婚证丢了要如何离婚
结婚证丢了离婚的方法:
1、可以先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补办时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如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将补办结婚证,补领结婚证。双方能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可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若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对方不配合补办结婚证,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再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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