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子女的房产哪些人有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对子女房屋有继承权的人是子女配偶、子女父母、子女的子女等,如果是遗嘱继承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有继承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同的继承方式,享有继承权的人不同,如果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是遗嘱继承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全文6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