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平普通护照在什么机构补办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南林核心区商务楼4号楼东门。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二、南平普通护照补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结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三、南平普通护照补办时限
受理后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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