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旧房拆迁如何补偿(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屋的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评估确定的装修)
(2)房屋拆迁补偿差额=合法拥有房屋的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后的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无周转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过渡期以外的临时安置补助+停产停业造成的非居住房屋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被拆迁人居住在周转房内,则公式第二项为0;
2。被拆迁房屋为住宅的,公式第四项为0;
3。被拆迁人得到补偿,说明房屋是自用的。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四)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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