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离婚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的,只有当法院经查证属实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法调解的,法院才会判离。
一、夫妻分居婚姻关系会自动解除吗
婚姻关系不因分居自动解除。分居并不能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二、军人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吗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就一定会判离的。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总之,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离婚,如果自己不能把握的,建议委托律师。
三、撤诉第二次起诉离婚如何判
撤诉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如下:
1、法院应当先行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的,则判决不准离婚。
2、若调解不成的,则应当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应当判决不准离婚;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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