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吸收存款的标准如下:非法集资数额在100 万元及以上的;非法集资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 万元及以上的;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但是曾经有过非法集资行为并犯罪或在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恶劣的。
公众吸收存款的标准如下:
1.非法集资数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
2.非法集资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
3、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但是曾经有过非法集资行为并犯罪或在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恶劣的。
非 法 集 资 历 史 记 录 标 准
根据素材提供的信息,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集资诈骗罪则需要满足五个条件,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向投资者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或陈述、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
因此,如果一个案件中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应予立案追诉。而如果案件中只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则可能被定性为其他罪名。
综上所述,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应该加强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和打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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