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散除因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外,其他的情形都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其他情形包括: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企业解散辞退员工一般需要对员工进行一定的赔偿,按照相关的程序确定赔偿的内容,企业解散的清算程序是首先成立清算组,接着通知债权人,最后进行注销登记,企业裁减人员优先留用的人员是和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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