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醉驾量刑指导意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2017醉驾罪的量刑标准广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首先先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广西办理醉驾案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按照相关规定,血液酒精含量小于2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人不构成饮酒驾车,是不违法对的;含量在20毫克/100毫升到80毫克/100毫升之间的,属于饮酒驾驶,会受到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之上的,就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酒后开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涉嫌的就是交通肇事罪。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酒驾致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处3-7年有期徒刑;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15年的有期徒刑。
具体规定如下: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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