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价值22元的两碗桂林米粉,店客双方由动口到动手,本来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餐饮纠纷,最后酿成了一人死亡的悲剧,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昨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该院院长王立人亲自宣读了判决书:被告人周文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类经济损失共计886903元。
被告人周文成是本市漕溪北路上周记桂林米粉店的收银员。今年1月8日晚,谢先生与同事一起到该店用餐,并与同事在点餐后争相为两碗米粉付款。由于谢先生认为他与同事重复支付了餐费,要求收银员周文成退款。而周文成则否认了多收餐费,两人遂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接触。周文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谢先生挥刺,致其左上臂上段内侧肱动脉断离,右侧腋窝、左胸外侧、右背部等多处创伤,失血倒地。
后周文成在他人帮助下乘坐出租车将谢先生送至市六医院抢救,经在场群众报警,公安人员至现场和医院调查,周文成向公安人员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第二日凌晨2时,被害人谢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周文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处罚,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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