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48小时可以立案。具体如下:
1、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或向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2、有证据证明失踪人可能受到侵害的可以随时报案,不受时间限制。
失踪立案标准如下: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干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讯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儿童失踪立案流程是什么?
一般情况,失踪时间需要达到24小时才立案,但小孩不具有民事行为,在有证据证明其处于危险情况可随时报案。首先父母或者监护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公安司法机关审查后具备犯罪事实应立刻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且紧急的应当先开展紧急措施并移交给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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