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受害人财物为目的荐股推股的,涉嫌诈骗罪,对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一、被诈骗报警后公安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一)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二)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三)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荐股推股涉嫌诈骗罪量刑应综合考虑哪些情节?
(一)案件起因;
(二)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三)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四)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五)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六)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三、荐股推股涉嫌诈骗罪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证明原告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当提交原告人的授权委托书;
4、遭受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证明。
四、以荐股推股实施诈骗庭审流程有哪些?
1、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4、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
5、评议和审判。
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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