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取出口退税的手段包括什么
1、骗取出口退税罪有以下常见手法:
(1)串通国内不法生产、销售企业,非法获取虚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串通境内外不法商人与外贸企业非法调汇;
(3)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非法获取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4)串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非法的形式获取出口单证、代理出口业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企事业单位,又包括自然人;
2、客体要件。骗取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又包括国家税款的财产所有权;
3、主观方面。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并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且数额较大。
骗取出口退税罪
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构成要件的内容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传授手段没有限制,包括口头传授、书面传授与动作示范传授,包括公开传授与秘密传授、直接传授与间接传授等。在信息网络上、通讯群组中传授犯罪方法的,成立本罪。犯罪方法,是指实施犯罪的技术、步骤、办法等。向他人传授生产伪劣产品(包括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的方法的,成立本罪」5%传授的对象没有限制,不问对方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具有责任能力。被传授者是否掌握、接受了犯罪方法,以及是否利用行为人所传授的犯罪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责任形式
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
综合上面所说的,骗取退税款的行为是会让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一般只要被认定为违法那么就需要由税务机关进行责令补交税款,同时还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罚款,如果造成的情节比较严重,也是可以按骗取出口退税罪来进行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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