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代理,也可以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目前,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近800家,分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委托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经常居住地或者营业地的邮政服务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最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办理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住地或者营业地的,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我们代为办理。商标局在审查商标转让的过程中,往往会向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更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进行修改和答复。这些文件通常由邮局寄出。针对我国部分地区邮寄渠道不太畅通,部分申请人地址发生变化的情况,经常出现申请人收不到商标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的现象,影响了转让登记的办理。
全文4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