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的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缴纳罚款前,可以先联系主办法官;也可以直接持判决到法院诉讼费用支付窗口缴纳罚款。根据刑法规定,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不能全额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如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确实难以缴纳,可酌情减少或免除。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收到罚款行政决定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去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的,会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还是不愿意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直接强制执行当事人的存款,直接从银行划扣罚款。
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违章之后,交通警察对当事人进行罚款的,当事人应当在十五日内,拿着行政处罚决定书去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缴纳罚款之后,银行会开具罚款收据,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加处罚款,并且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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