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到期多久注销
1、6个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2、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
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能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该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二、商标公告期多长
(1)商标公告期是3个月,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总局就会发证,代表商标正式注册成功
(2)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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