诋毁商业信誉情形严重的,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依据刑法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诋毁商业信誉情节严重包括几个方面
损害他人商誉的手段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或者致使他人经营陷入特别困境,被迫停产、停业、转产甚至破产的,等等,均可认为“有其他严重情节。”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之“情节严重”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1、致使他人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受阻或无法开展,如商品严重积压、滞销,客户纷纷退货或拒收货物、拒付货款;
2、导致他人濒临破产或被责令停业整顿;
3、多次实施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
4、造成恶劣影响的。司法实践中,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着重考虑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对于尚不造成或者损害较轻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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