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它珍贵财物;
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