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内容有: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包括:一、清算组组成情况。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四、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五、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六、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情况;七、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八、其它有关事项;九、清算负责人签署意见。
需要注销公司清算报告吗?需要哪些内容?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登报是清算开始时必须做的,只需要告知公众该公司要清算注销这一事件,以便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清算报告是清算的后续阶段,因此清算报告并不需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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