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一旦参保并以自己真实身份参保就配备唯一的参保电脑号,参保员工在没有退保的情况下,社保帐户是存在。
二、凡具有深圳市户籍,年龄满18周岁的人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可到社保个人缴费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1)灵活就业人员;
(2)到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附:深圳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事指引)
三、个人缴费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3)在**建-行、中-行、农-行、工商银行之一开立的个人活期储蓄存折复印件(验原件);
(附各银行营业网点:建-行、中-行、农-行、工商)
(4)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合同书》须到开户银行盖章;
(5)首次参保属招调入深圳的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还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
(6)已有《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人员,需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属首次参保人员,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价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相回执,数码回执上应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制作《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四、交费方式实行银行托收。
五、资金不够充裕,可以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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