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不同,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而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2、发生的时间的不同,犯罪预备是犯罪着手之前开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时候;而犯罪中止则是在犯罪既遂之前的任何时间段中都可以发生。
一、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指什么?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所指的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指的是共同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二、抢劫罪犯罪中止怎么判
抢劫罪犯罪中止的判决如下:
1、抢劫罪的量刑在三年以上;
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不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3、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审理确定。
4、在抢劫罪中,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形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特点:时间性。也就是说,犯罪必须在犯罪过程中主动终止。这个犯罪过程的上限从行为人的犯罪准备开始,下限到行为人完成犯罪达到既遂前。这样就排除了不应罚的犯罪意图形成期和完成犯罪的既遂形式,剩下的只是抢劫的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
5、自动性。也就是说,抢劫犯的继续必须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抢劫犯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放弃了自己认为可以继续下去的抢劫犯罪活动。刑法规定,中止犯罪不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过程中自动有效地放弃犯罪结果的行为。
全文6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