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不属于行政处罚,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它在处罚性质、适用对象、适用程序、适用主体、适用依据等方面与行政罚款、赔偿损失等处罚措施有着严格的区别。
一、醉驾罚金一万合理吗
不合理。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醉驾是很危险的,对于行为人依法处刑事处罚,酒驾的行为人依法应当进行处罚,并且拘役,但是对于醉驾的行为人处罚金就违反罚金的适用的原则,醉驾是属于刑事类的犯罪,依法对行为人是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处罚金很明显是不合理的。
二、坐牢没钱交罚款怎么办
可以不交纳。但人民法院有追缴的权利。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的特征:1、罚金是一种财产刑,犯罪的多样化决定了刑罚的多样化。如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等等。《刑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罚金刑属附加刑的范畴。但罚金刑仍然具有国家强制性,适用对象特定性等刑罚的基本特征。单就罚金而言,同样属于给予犯罪的刑罚处罚。
2、罚金以强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为内容,具有专一性。实质为国家剥夺犯罪分子对部分金钱的所有权。
3、罚金的适用主体只有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对他人或单位适用。
4、罚金只能对触犯刑律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适用。
三、刑法的附加法是什么
刑法的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从法律性质上讲,罚金是一种刑罚方法,而非经济制裁、民事制裁或行政处罚。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嫌疑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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