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个村民只能申请一个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分配给村民。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在获得的土地上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这块土地上建造住宅和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没有单独转让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经建造了房屋,那么房屋所有权的完整功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分为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牵制。房屋和土地紧密结合的特征决定了两者必须妥协,住宅随地走,随地走。因此,其处理情况应如下:
1、如果是集体组织内的成员,也就是说,根据上述三种情况,在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该成员通常不允许申请宅基地,因为这违反了每户宅基地的规定。对于第三种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可以依法申请宅基地。
尽管法律规定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并不妨碍村民拥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只要售房者自己有其他住处,并且双方达成合意,宅基地是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的。
2、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购买住宅基地建设,不允许。众所周知,我国土地确权主体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上市自由交易,而集体土地则只能是组织内部成员所有。集体组织外部成员不允许购买农村宅基地。即使已经购买,将来农民后悔,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住宅,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法院一定会作出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
综上所述,宅基地能否买卖取决于情况。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一般是可以转让买卖的,而对于集体组织外部成员,想购买农村宅基地则是不允许的或者说风险非常大的。
农村宅基地买卖是指什么
农村宅基地买卖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符合下列条件时有效:
1、经村民委员会同意,经乡级政府批准;
2、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必须与房屋一并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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