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200万元律师费大概是多少?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2、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3、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4、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5、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6、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二、离婚案件律师费用如何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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