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无新情况,新理由,从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法院不予受理;若已经受理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第二、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以不受6个月的限制;第三、若在此期间,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也不受6个月的限制。
离婚判决生效后可以再起诉吗
离婚判决生效后不可以再起诉。已经被法院准许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当然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判决离婚。对于财产问题,一般来说,法院已经查明了婚姻共同财产的情况,作出的财产分割判决书也应当发挥相应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6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