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一、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教唆犯是指教唆人通过授意、怂恿、教唆等方法,使本不存在犯罪意图的人按照其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按照他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教唆人一般是从犯,如果教唆人对行为人的教唆能够对其犯罪行为起支配力的,则教唆人构成间接正犯。
二、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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