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如下:
1、为加强不合格药品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保证销售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不合格药品不得验收入库、付款。在库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要立即转至指定仓库或仓位存放,并立即通知业务部门及时退货或报废处理;
3、不合格药品必须分队单独存放,严格执行色标区别,专帐管理,定期盘点。
什么情况下才对生产销售品质不合格药品追究刑事责任?
不合格的药品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违反了我国对于药品的管理制度,更是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这种行为不仅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更是无视道德的约束,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都应当受到制裁,每个人都应当监督,并且自我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当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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