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所需科目考试
审查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有关规定,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考试合格后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免予考试的,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有关规定核对申请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岗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1)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办理;(2)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办理,退还申请人资料,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四、办理地点
黔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各窗口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七、办理费用
标准:机动车驾驶证10元/本;科目一考试费100元/人.次;科目三考试费280元/人.次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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