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小型家庭农场的首要条件是拥有农村户籍,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为自身的家庭,不会长期地雇佣工人,或者是长期雇佣的工人的数量不可以超过家庭工人的数量;申请人的收入应该以农业的收入为主,净比例应该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农场的经营者应当接受过相关的农业技能的培训。
申请小型家庭农场的首要条件是拥有农村户籍。此外申请的条件还包括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为自身的家庭,不会长期地雇佣工人,或者是长期雇佣的工人的数量不可以超过家庭工人的数量;申请人的收入应该以农业的收入为主,净比例应该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农场的经营者应当接受过相关的农业技能的培训。
农 村 户 籍 是 申 请 小 型 家 庭 农 场 的 首 要 条 件 吗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小型家庭农场需要符合土地经营面积、成员数量、经营方式等条件,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村户籍是申请的首要条件。因此,农村户籍并不是申请小型家庭农场的必要条件。同时,根据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农村户籍也不是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障碍。因此,农村户籍对于申请小型家庭农场和土地流转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农村户籍并非申请小型家庭农场的必要条件,也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因此申请者应该重视其他条件,如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为自身的家庭、不会长期地雇佣工人或雇佣的工人数量不超过家庭工人的数量、收入以农业收入为主且净比例在80%以上、经营者接受过相关的农业技能培训等。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释义》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1、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2、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3、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6、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7、宅基地的使用方案;8、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全文8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