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消费者遭遇到消费欺诈并不少见,但索赔却异常困难。
什么是消费欺诈
消费欺诈,是指存在于消费领域,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消费欺诈的认定
首先,欺诈方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恶意。过失不属于主观要件,这是因为如果经营者并无恶意,予以惩罚性赔偿显然过于苛刻,不利于保护经营者的发展。
其次,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从民法理论上来说,欺诈行为有两个基本表现,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经营者有告知真实情况的义务,行为人明知真实情况但未告知真实情况。常见的情形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等,一般而言可以概括为“说假话、卖假货”。这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去综合判断。
最后,消费者因欺诈行为陷入错误的认识并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
消费欺诈维权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自己遭遇欺诈,首先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比如要求经营者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等。其次,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投诉。最后,若投诉后仍未能解决争议,还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欺诈后果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文8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