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伪造协议合同是否属于合同欺诈?伪造协议合同属于合同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单位或者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物权凭证作担保的;(三)无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继续签订、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后逃逸的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五)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财产的。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通过签订合同骗取钱财的案件越来越严重,不仅侵害他人财产权,扰乱市场秩序,但也很难与经济纠纷区分和认定,从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第二,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2)不同的客观行为。(3)不同的学科资格。(4)具体行为不同。(5)不同的法律责任。(6)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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