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约定成立合伙企业,合伙经营途中一人退伙了的,那么将直接影响合伙企业的继续,并且合伙企业将面临被解散的风险。但是,这种情况下合伙是否能被解散,需要先了解合伙解散的法定条件。
按规定,合伙企业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被解散:
1、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中事先约定了解散事由,并且现在已经出现;
3、合伙企业中的全体合伙人决定要解散;
4、合伙人现在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按规定合伙人的法定人数为两人以上;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现在已经无法实现的;
6、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所以,按照以上规定的解散事由,两人合伙中有人出现退伙的,其实已经不具备法定人数两人以上,所以现在合伙企业要被依法解散。
合伙企业在解散期间需要进行清算,不过因为两人合伙中一人退伙了的,那么在清算时也就只解决一个合伙人的事,所以通常情况中不会产生较大纠纷。但是,要是在退伙时就决定解散,比如不在找其他人入伙的,那么双方可能因为财产、债务清算产生各种纠纷。
最后,其实在合伙企业中不管是退伙,还是解散,都将产生债权债务问题,一旦解决不当就容易陷进纠纷。所以,建议可以在必要时积极找个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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