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余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或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或持有高级技能或中级职称人员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月租金低于每月可享受租金补贴金额的,按实际月租金发放,受年限累计不超过6年。
土地改革政策多少年调整一次
新中国成立以来,进行了四次重大的土地改革,其中包括195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1953年将农业生产资料由私有制改为社会主义公有制;1958年人民公社运动进一步扩大公有化;1978年改革开放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开放后,也不断地调整土地改革政策,比如80年代起实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土地估价试点、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到90年代末的三中全会新“土改”的启动,土地改革政策在不断地更新换代,不断地动态调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快完善主要由配租型的公租房和配售型的共有产权住房构成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要;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努力实现本地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得到保障,促进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对住房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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