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旦进入破产程序,财会人员就必须结合破产清算的内容、特点进行真实的会计核算。其重点应放在破产财产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清算内容上。主要内容应包括:
1、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全部财产、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2、实施财产清查、清理,编制财产清查清册,调整会计账务,编制财产清查资产负债表,并过渡为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
3、落实其债权、债务,依法收回企业债权,确认债权人债务;
4、依法界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数额;
5、进行财产评估,确定其评估价值,并据以调整会计账务;
6、依法进行清算,编制有关清算资料,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破产财产处置原则;
7、依法进行财产变现债权清偿,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处理善后工作。
由此可见,会计事务所在企业破产清算中起到的作用非常大,接管企业全部财务资料后,要实施资产清查,调整会计账目,使破产清算借贷科目平衡。其中清算借贷科目可以分为资产类、负责类和损益类科目。会计人员完成财产评估后,会编制清算方案,会同其它机构一起做的企业清算工作。
资源税会计处理
(1)如果企业计算出销售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如果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如果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交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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