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或者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并分别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若责任明确,应先由各自保险公司赔付应承担的损失,不足部分由各自承担。若发生轻微刮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然后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通行的地方进行协商或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出警。
在采取行动后,可以报警,但一旦事发现场发生变动,很多事实可能就难以解释了。1、双方自行协商。2、双方协商不成的,应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并拨打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后,由各自保险公司先赔付各自应承担的损失,不足的部分由各自承担。3、同时,在发生轻微刮蹭的交通事故后,责任比较明确(例如:一般情况下,两车追尾,后车应承担全部责任),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然后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通行的地方进行协商或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出警。
交 通 事 故 现 场 处 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保护人身安全、保护现场以及迅速恢复交通。同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通知当事人到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交通事故现场处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采取合适的处理方式以保护各方权益。首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应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并分别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各自保险公司会先赔付应承担的损失,不足部分由各自承担。其次,对于轻微刮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并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通行的地方进行协商或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出警。交通事故现场处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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