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承包耕地后,应该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改变用途,必须经发包方同意,依法需要经有关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的,必须报批。擅自改变用途的,应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根据法律规定,农民承包耕地并签订合同后,即取得了使用该耕地的权利,应该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改变用途,必须经发包方同意,依法需要经有关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的,必须报批。擅自改变用途的,应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什么样的土地可以建仓库
建厂房应使用工业用地,如有商业用地,可申请办理用途变更。工业用地才可以建厂房。
建造厂房的注意事项:向当地政府申请立项,通过国土、环境影响评估、建设,由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摊在地价里,有些是要企业自己做、环保,在地形测量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城市规划进行项目用地的建设规划,纳入收储。严格控制农用耕地改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单位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审批手续,没有经过审批是禁止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相关法律中还有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或者单位进行建设并且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二、土地用途分为哪几类
土地用途的种类如下:
1、农用地,即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
2、建设用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等,分为建成区和规划区两个类别;
3、未利用地,即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尚未明确用途或人类未以生物技术或工程措施进行改造利用的土地。
一、规划区内的土地管制规则如下:
1、确定建设规划区的界限和用地数量,确保人均占地或总规模不突破规定标准;
2、分阶段保护建设规划区内的耕地,确需新增用地的优先供给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3、本区内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在批准用于建设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用,也不得废弃撂荒;
4、耕地转用前必须在本区外开发复垦不少于所占面积且符合质量标准的耕地,或交纳相当的耕地造地费。
二、农用地的管制规则具体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2、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保护区的,应取得基本农田占用许可,批准占用的,经修订规划后按占用建设规划区的耕地管制;
3、设立开发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4、禁止在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总之,土地用途可以分为,农用地,即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建设用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未利用地,即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尚未明确用途或人类未以生物技术或工程措施进行改造利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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