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没领过结婚证现在要补办结婚证怎么办
《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三)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四)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五)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六)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办理时间:结婚证虽然不像身份证频繁使用,但是一旦丢了想要办理出国探亲手续、继承财产、保险等涉及身份关系的事情就会遇到麻烦。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二、结婚需要的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分为四种情形。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户口迁移流程
(一)结婚登记后户口迁移也分为省外迁移和省内迁移。省内迁移包括三种流程。
1、要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将其婚姻状况更改为已婚。
2、携带着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3、等女方落户到男方户籍地时,需要去更改身份证地址。即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省外迁移分为六种流程。
1、需要持有女方户口本与结婚证去更改女方的婚姻状况。
2、持有男方户口本与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及其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委证明到男方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
3、需要县公安局审批。
4、审批过后,需要拿着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5、拿着男方户口本与女方的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
6、落户成功后女方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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