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与小红经朋友介绍认识,于2015年8月登记结婚。
婚后小红生下一女孩。
2017年7月,小明因欠下一笔赌债,就离家到外地打工,之后再也没有与家人联系。
小红听同村的小刚说在外地见过小明,两人聊了几句,没有问联系方式和具体住址。
2019年8月,小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小红认为,小明离家多年,至今下落不明,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让自己得到解脱。
那么,法院会支持小红的离婚请求吗?
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如果出现不知道一方地址、下落不明的情况,会在相关报纸上刊登法律文书进行公告。
到公告期满后,无论当事人是否看到公告内容,法律上会视为送达,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告送达的方式。
本案中,小红向法院起诉离婚,由于小明下落不明,已超过两年的时间,这种情况已符合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可以作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
只是小红作为本案的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供必要的证据,如当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等机构提供的证明,来证明小明下落不明的事实。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居住人口流动性较大,作为相关部门来讲很难了解辖区内的人员状况,所以提供证明的难度比较大,为起诉方举证带来很大的困难。
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原告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呢?
李律师建议如下:
1、提供公安机关、村委会等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2、如果被告已经下落不明并持续两年以上,原告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申请,通过法院的特别程序宣告失踪;在宣告失踪的程序终结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一、夫妻一方失联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一方失联多久可以离婚,法律中并没有作出规定,失踪人口离婚需要提供材料是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92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等同于事实死亡,因此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会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或者,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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