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妻子借款用于偿还房租,但需满足另一方未经知晓且未表示认可的条件。然而,房租通常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家庭生活必要开支,因此借钱还房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妻子借款用于偿还房租,但若另一方未经知晓且未表示认可,则不计入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房租一般会默认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家庭生活必要开支,借钱还房租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夫 妻 共 同 生 活 开 支 , 如 何 认 定 是 否 为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管理权、收益权、处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债务以夫妻共同债务为认定标准。
在夫妻共同生活开支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以及应当由其个人负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除外。
因此,夫妻共同生活开支中,只有由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一方负担的债务才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双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在认定夫妻共同生活开支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判断。
夫妻共同生活开支中,需要明确区分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债务以夫妻共同债务为认定标准,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以及应当由其个人负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共同生活开支方面,只有由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一方负担的债务才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认定夫妻共同生活开支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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