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兰察布市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材料
身份证;
银行卡;
结婚证。
二、乌兰察布市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乌兰察布市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地点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北山下佳美小区对面三楼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乌兰察布市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全文5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