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责任承担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吗
担保责任承担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借款人在借款的时候提供了担保人的,一旦债务到期,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无果,那么就可以在担保期间内向担保人讨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担保期间内,债权人并没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担保人就无需承担担保责任了。
二、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担保责任承担
a.一般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b.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一)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c.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一)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二)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d.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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