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证据是指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出虚假证明、鉴定、记录和翻译,故意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严重危害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和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因此司法机关对国内外都有严格的规定。《刑法》第三百五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医方可能出具的假证据有哪些
1、出具假疾病诊断证明书:一是出具有病的证明,成了从事第二职业经商下海者的通行证,既可在外挣大钱,捞外块,又保住了铁饭碗所带来的各种优惠待遇。二是出具健康证明,虽疾病缠身或患有某种传染病,却可以为自己升迁、招工、当兵等铺平道路。三是任意提高或降低伤情等级,为交通事故、打架械斗者索取经济赔偿或重判轻判对方增加筹码。
2、伪造或篡改病历: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某些人身伤害,民、刑事案件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如受害人损伤程度的轻重,是加害人是否承担和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
3、编写假检查结果:主要是医技科室,如检验、病理、ct和x线拍片、b超等检查,出具纯属虚伪的结果,为某种疾病的诊断成立或排除提供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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