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有价证券的分割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一、夫妻婚后特殊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什么
夫妻婚后特殊共同财产的分割是:
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和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难以按市场价格分配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比例分配;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与转让价格达成协议后,超过一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
二、离婚协议约定股权归属属于转让吗
如果受让股权的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离婚协议约定股权归属的,属于股权转让。反之,则不认为夫妻之间在转让股权。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三、公司股份应该怎么分
公司股份是股东根据其出资额享有的权利份额,股份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呈现的。股份一般不涉及分割问题,但是依法可以转让。但是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有股份的,应当对股份进行分配。分配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定。裁判的规则为: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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