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投资规则
时间:2023-07-17 13:20:27 44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债券投资交易的原则如下:

1、收益原则。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不同的债券收益,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比如信用评级高的公司债券收益一般低于信用评级低的公司债券;

2、安全原则。与其公司债券比其他投资工具安全得多,但这只是相对的。由于经济环境、经营状况,债券发行人的信用等级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投资债券也应考虑不同债券投资的安全性;

3、流动性原则。公司债券流动性强,意味着公司债券可以以更快的速度兑换成货币,以货币计算价值不会损失,否则说明公司债券流动性差。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谈

赎回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转债。发行公司设立赎回条款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发行公司的发行成本,避免因市场利率下降而给自己造成利率损失,同时也出于加速转股过程、减轻财务压力的考虑。按照赎回条件的不同,赎回可以分为无条件赎回(即硬赎回)和有条件赎回(即软赎回)。前者是指公司在赎回期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转债;后者是指在标的股票价格上涨到一定幅度,并且维持了一段时间之后,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转债。

一旦公司发出赎回通知,转债持有者必须立即在转股或卖出转债之间作出选择,正常情况下,转债持有者会选择转股。可见,赎回条款最主要的功能是强制转债持有者行使其转股权,从而加速转换,因此它又被称为加速条款。

回售条款

回售条款是为投资者提供的一项安全性保障,当转债的转换价值远低于债券面值时,持有人必定不会执行转换权利,此时投资人依据一定的条件可以要求发行公司以面额加计利息补偿金的价格收回转债。

回售也分为无条件回售和有条件回售。无条件回售是指无特别制定原因设定回售。有条件回售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某一幅度时,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担保及资信评级

由于我国债券评级机制还很不完善,因此对转债的资信评级没有要求。

在国际市场上,转债被视为无抵押公司债券,不需要附加担保条件,投资风险完全由投资人承担。个别情况存在担保或有抵押品条件。我国对转债发行有担保要求,规定,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是发行转债的基本条件。

投资风险剖析

1、内部收益率低

由于转债的利息低于普通债券,因此投资者为了获得转股的权利要接受比普通债券更低的内部收益率。

2、较高的信用风险

转债通常是信用等级较低的债券,当公司的经营出现破产清算现象时,转债的索赔权一般落后于其他有资产抵押的债权,转债投资人将承受较大的信用风险。

3、价格风险

如果企业业绩增长没有实现的话,股价有可能不能增长到足够的水平来弥补转债持有人在利息上相对于普通债券损失的机会成本。即使在股票价格高涨的时候,转债的涨幅也可能不如股票。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在相当高的价格购买转债,也将面临其本身的价格风险。另外虽然转债在股价大幅下跌时仍然可以继续保持其内在的直接价值,但在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时,转债也有可能大幅下跌。

4、利率风险

转债也是利率产品,如果市场利率提高,转债价格下跌,其作为债券的价值也将减少。

5、收购兼并风险

当发行公司被收购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时,由于任何收购兼并活动都不会涉及到对转债的收购,因此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将会遭受损失。如果发行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收购者即开始发出收购要约,转债的发行公司股票停牌,如果收购兼并成功,股票不再上市流通,转债将不能转换为股票,投资者只能获得转债票面利率的收益。那么转债的投资者的转股利益将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6、赎回条款限制

虽然赎回条款往往只起到加速转股的作用,但无论如何,赎回条款的受益人都是发行公司,赎回条款限制了转债的最高回报率,因此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可转换债券的最高价值。

7、转股价调整风险

调整转股价格一般有两种计算公式: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分子项,当股票市价与调整前转股价格相等时,这两个公式的结果是相同的。但如果两者不等,这两个公式对投资者保护就有所区别,当股票时价高于调整前转股价时,公式一计算的调整后转股价格要小于公式二计算结果。阳光转债的调整方式为公式二。以阳光转债为例,假设当股价为12元时配股,配股数额1亿股,配股价格为11.80元,此时的原股本为3.12亿元,转股价格为11.46元,按照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其转股价格调整为11.54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要高于转股前的转股价格,同时配股除权价格要低于原来股票价格,如此看来在这种情形下投资者利益必定会受到损害。

8、标的股票被操纵的风险

正常情况下,转债的价格取决于标的股票的价格,但是,上述看似合理的比价关系却有赖于标的股票价格的真实性。由于市场存在操纵股票的现象,简单地按照标的股票的价格确定转债的价格以及决定转债的买卖很可能会给中小投资者带来风险。

9、交易规则和转股规则的风险

转债交易没有涨跌停板制度,在转债标的股票出现巨幅波动的情况下,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失去依托。

另外,申请转股后第二个交易日转换的股票才可以流通,由于转股或套利时筹码需要被锁定一段时间而不能马上按股票的现价变现,在股票价格每日波动幅度较大甚至可能被人为操纵的情况下,股价与转债价格之间的价格关系将更加复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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